小八仙心里暗想“看这松长的这么贱,早就该捶,上次这松跑的快,没捶上,幸亏这松跑的快,要不今天老子就得跑了”,脸上却是一脸的阳光,抓过杨老汉堂弟的手就用力地握起来,“早就认识了,就是不知道是杨大哥的堂弟。你看你咋不早说?以后有啥事就喊我,我是初三四班的马火火,一问都知道”

  杨老汉堂弟的脑袋当时就被某种内分泌的神秘物质迅速占领,整个人“high”了起来,要不是手被马火火拉着当时就要乘风九万里、飞度玉门关了。当时马火火之于铁中如同刘向海之于铁东,用如雷贯耳形容毫不为过。
  从那以后,杨老汉的堂弟变成了另一个人,不管有事没事只要见到马火火他就一定会喊起来。
  每当杨老汉堂弟路过学校门口看见马火火,他就会理直气壮地大声打招呼“火火,还有烟没?”
  如果此时门口正好有女生经过,特别是好看的女生,杨老汉堂弟跟马火火打招呼简直是一声断喝“火火,下午放学跟我去十四中打个人!”,那底气比杨老汉闯进教室向他要刀还要足,简直就像把点燃的啄木鸟(一种比鞭炮威力大的炮仗)扔进空房子,震得周围的麻雀落荒而逃。
  最让马火火恼火的是,一次马火火的对象刚好走出校门。杨老汉堂弟就迎面走过来跟马火火打招呼,马火火使劲给杨老汉堂弟挤眼睛。杨老汉堂弟明明收到了马火火用眼睛发射的短信息,但是他的脑子当时不在服务区。杨老汉堂弟一边不以为耻地吆喝着马火火跟他去干坏事,一边反以为荣地盯着马火火的对象。本来遇见某八仙的对象多看一眼是出于本能和礼貌,通常那八仙和他对象都能接受和理解,毕竟长的好看或者至少是有的看人家才爱看。可是像杨老汉堂弟那样两只眼睛放肆地在马火火对象的身上游走,在旁人看来杨老汉堂弟分明就是个流氓了,旁人要是再仔细看马火火分明就应该被鄙视了。马火火的对象属于发育的比较快的女生,初中还没毕业就出落成一副好身板,当时她是校田径队的铁饼运动员。成年后马火火的对象长成了一位彪形大姐,小流氓再也不敢打她的主意(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月,八仙们的审美观上追盛唐,通常都是以肥为美,他们找的对象上成年后大多都出落成彪形大姐)。

  更让马火火万箭穿心的是他对象发现杨老汉堂弟的目光,不仅没有躲闪,反而用眼睛挑衅地回敬着杨老汉的堂弟。
  恼火归恼火,穿心归穿心,马火火只能忍耐。
  马火火毕竟不是小毛孩和常近勇,天生缺乏挑战权威的勇气。至少从表面来看杨老汉背后是刘向海和常近勇,而刘向海和常近勇的背后是小毛孩,八仙的关系网堪比官场,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没有以打促和的实力,搞不好就要一失足成千古恨。
  后来要不是屠良打破了杨老汉堂弟关系网的平衡,杨老汉堂弟早晚要和马火火对象勾搭成奸了,说不定给马火火来个谋害亲夫也未可知。
  屠良和杨老汉之间的故事很多,也充满了辩证法。

  总之,屠良和杨老汉之间水火不容,具体地说屠良是水,杨老汉是火。不管杨老汉多么嚣张,只要屠良一出现,马上就被扑灭。屠良比刘向海还小三岁,是那个团伙里最年轻的骨干八仙。但是他天生就是杨老汉的克星,每次杨老汉在他面前一得意都会被他修理。杨老汉在他们当中年纪最大,所以只要不是大事,刘向海他们一般都不跟杨老汉计较。

  向海曾经多次教育屠良“那松其实就是脑子不好使,也没啥坏心,你跟他计较啥?”
  但是屠良是个很认真的人,毛主席说过世上就怕认真二字。不仅世上,杨老汉也怕。
  每次杨老汉的牛皮都会被屠良当场无情地揭穿,让杨老汉痛心疾首。杨老汉急了也没用,因为他打不过屠良。屠良每次出手都快如闪电,屠良经常在杨老汉脸上印了两记如来神掌之后转身就走,杨老汉追上去又会被屠良一脚放翻。
  后来有一次杨老汉喝高了,借酒发疯想一雪前耻,结果被屠良打的抱头痛哭,一个劲地承认错误。杨老汉带着哭腔的认错极富感染力,让人听了毛骨悚然“屠良兄弟,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你原谅我吧?”
  杨老汉犯了恐屠症,只要屠良在场,杨老汉尽量做到客观公正,严于律己。

  有时候我想如果屠良是杨老汉的爸爸或者杨老汉的爸爸像屠良一样和杨老汉如影随形,也许杨老汉会变成一个严谨的人。
  总之那次不知道为什么杨老汉又在屠良面前犯错误了,这次是屠良喝高了,杨老汉被开了瓢,头上缠了纱布。
  由于某个偶然的机缘,马火火结识了屠良的小兄弟。马火火提起杨老汉的时候,屠良的小兄弟的脸上浮现出来的诡异笑容让马火火有一种被人愚弄的恍然大悟。后来马火火知道了杨老汉的底细,杨老汉堂弟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杨老汉堂弟背着书包走出校园,书包里插着杨老汉托付给他的宝刀。杨老汉堂弟走出校园的时候志得意满,像足利义满将军骑马走出自己的城池。
  杨老汉堂弟看见马火火和五六个小叉头站在门口,马火火对象也在旁边。

  杨老汉堂弟的眼睛又开始习惯性地游走,却一点也不耽误他跟马火火打招呼,“火火,给上根烟?”
  马火火不答话,风风火火地迎了上去,杨老汉堂弟突然觉察到了不寻常,正在犹豫要不要把游走在马火火对象身上的目光收回来,马火火的拳头却无情地剥夺了杨老汉堂弟的眼睛追求美的权力。
  接下来杨老汉堂弟抬头看见了满天的星光,低头看见自己前襟上淋漓的鲜血,杨老汉的堂弟一个激灵,回到了现实当中。
  回到现实的杨老汉堂弟正在犹豫要不要跑,忽然感觉到身后的书包突然被拽了一下,然后就轻了许多。
  杨老汉堂弟拔腿就跑,但是为时已晚,他那瘦骨嶙峋的后背在跑动当中被杨老汉的宝刀砍出来一个“二”字。

  日期:2008-6-11 9:28:51
  队伍又壮大了,来这里的都是真懂文学的,扶栏客谢谢各位了,随便写点东西贴出来大家热闹热闹。
  物以类聚
  6月9日下午,乌古斯可汗突然给我发短信,说他想喝酒了,想和我喝酒。我没见过乌古斯可汗,只知道他是山东好汉,好喝酒、爱读书,他曾经在帖子上留言指出了我的一个错误,他说“大丈夫富贵不还乡,如衣锦夜行”这句话是楚霸王说的,不是汉高祖刘邦说的,我查了,果然是我错了。于是我就开始佩服他了。我觉得人要想混的好、有朋友、有面子,不一定能喝酒、能来事,关键是能做出来让人佩服的事。当然可能是我不能喝酒、不会来事的缘故,这样说也很片面。但是我就是这样,如果我能佩服一个人,哪怕是很小的事佩服了,那么我就很向往和他做朋友。乌古斯可汗就是传说中的一字师,可惜他不是红颜,否则我就更欣慰了。小乌说他快结婚了,所以戒酒两个月,但是他突然想喝酒了,于是就想到我。如果常人看来,这有点不符合逻辑,我又不是玛丽莲梦露或者阿娇,甚至连芙蓉姐姐都不是,小乌没必要在结婚前夕突然想和我把酒诉衷肠。但是在我看来,这不合逻辑的事却很正常,因为我就是这样,突然某天想见某个人了,或者想和某个人喝酒了。可是那个人往往远在天边,万一能够的着,人家也有人家的生活,老婆孩子,挣钱过日子,抽空出来也不容易。又万一够的着的人出来陪我了,结果往往是我先喝倒,“我醉欲睡君且去,明日有意抱琴来”,能这样的不是李白就是七星了,不是七星那就一定是八仙了。小时候不懂人为什么会酗酒,后来我明白了,人不是想七星就能七星,想八仙就能八仙的,即使你是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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