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质这种东西很难形容但是的确存在。比如大家一起吃饭,吃完了叫服务员买单,如果大家都不抢服务员就会不自觉地走向某个人,那个人一般都是长的很有钱的胖子,但有时候也不是。那个不是胖子,但每次被服务员认定要买单的人后来就真的有钱了,比如高小飞。高衙内年轻的时候其实也没什么钱,但是只要我们跟他出去从来没有人想买单,大家吃他就像灾区人民吃政府,即使感激也是一个模糊的政治概念。比如刘向海第一次入狱,高小飞出面把他办成了肝炎然后捞了出来,刘向海出来以后给高小飞敬酒的时候居然说“感谢政府,感谢党”,高小飞表面上骂刘向海是二球,但是心里很受用。其实那时候马武比高小飞有钱而且也很慷慨,但是我们吃马武两次也会觉得不好意思。大家吃高小飞从来没有这种心理负担,这倒不是因为高小飞特殊的家庭背景,按理说他这样的家庭背景应该占别人的便宜才合理,但是像高小飞这样的转世妖精为人处世肯定要不能遵循常理,否则就没有了后来的传奇人生。高小飞说这样就对了,等到我用你们的那一天你就不会犹豫了,当然有些人可能吃了你N次还是会犹豫,但那毕竟是少数,要相信大多数群众的觉悟。其实这个道理马武也懂,只要马武把你当朋友你要是有事找他,他基本上都会尽力。但是有时候马武觉得吃亏了,你能听到他心里的算盘响,后来马武逐渐成熟那算盘声大声若息,但是那心理负担仍然如影随形。这就好像很多大道理大家都明白,但是真能做到极致其实并不完全是勤奋或者天分那么简单,比如境界。高小飞大学毕业刚上班的时候就说过“好汉不挣有数的钱”,说这种话的人多半都是败家子,像马武这种靠开饭馆完成原始积累的老板不可能达到这种境界,因为毕竟人的肚子有限。什么是“摩柯般若波罗密”?那人本来就在河对面,这才是最让我信服的答案。

  朝夕相处不一定就能了解一个人的气质,有时候朝夕相处的人也会让你觉得刮目相看。人和人迎面走来,如果你心无旁骛有时候就会感受到对面那个人的气质,就像春风拂面让人丨春丨心荡漾而北风呼啸让人彻骨寒冷。
  有时候不用眼睛看,你也能感觉的到,比如刘向海快步从你身边走过你会觉得好像一列火车开过,不但动力强劲而且从不会偏离轨道。看那铁路的走向就知道了火车的方向。
  何新民走过好像黑暗中刺过来一把刀,虽然你看不见但是你仍然本能的想躲避。
  小毛孩走过来好像麦田里蔓延的火,――在农村当农民收割小麦以后往往都要放火燃烧仍然长在地里的麦秆,那些被锋利的镰刀割断的麦秆失去了果实,剩下的生命好像毫无疑义,但是却坚强如钢,你如果踩过那种麦秆就明白我的意思。一个生命不论多么卑微,当它发展到对人类社会毫无意义的时候就会变得非常危险。我小时候被割断的麦秆扎过脚,那麦秆就像刀子,扎小孩脚的时候毫无怜悯。消灭它最方便的方法就是放火,麦田里的火看似一种自然力量,其实却是人创造的,它最终的归宿要由无形的风决定。

  有一年夏天我去华北某地出差,晚上坐着长途汽车赶路,本来百无聊赖,后来我看见窗外远远近近的火光,闻到麦秆燃烧的气味就突然想起了小毛孩,――当时农民刚割完麦子四处放火成燎原之势,朴素的农民本意是为了秸秆还田废物利用却无意中创造了让人敬畏的野蛮力量。
  平原上的火光一望无际,自生自灭。 它烧起来的时候像一条龙,死去的时候只留下黑色的灰烬。
  常近勇好像山上的巨石,顺势而下的时候势不可挡,原地不动的时候宠辱不惊。人们不怕巨石,却没有人能搬得动它。
  高小飞虽然是妖精转世但其实不像老鹰,而像一条水里的鱼。
  不论水清水浊,他都游来游去,好像漫无目的,但你总是会在特定的季节和特点的地点看到他灵动的影子。

  马武像条狼,他只对跟他一伙的人好,不论什么时候他都有肉吃。
  如果人能选择自己的气质,也许就能选择自己的命运。
  但是我相信大多数人仍然还是会选自己原来的气质,这就像有人天生吝啬,发达了以后依旧吝啬。有人说那是勤俭,因为他发达了,没发达以前就是吝啬。或者有人还说之所以吝啬所以发达,其实更多发达的人并不吝啬。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不信也没用。
  中国历史上有很多大人物都天生异相,多到不胜枚举、滔滔不绝。比如那个谁谁喝醉了,酒店老板娘发现了一条龙盘在椅子上流着哈喇子打呼噜,吓得从此不敢向他要酒钱;还是那个谁谁在跑路的时候砍死了一条白蛇,结果就有老阿妈哭哭啼啼说什么赤帝斩了白帝。让我感到奇怪的是把这些记入史册的是被那个谁谁的后人割掉小JJ的大史学家,按道理这样有风骨的人不该拍那个谁谁的马屁。因此这些传说也许是真的,至少史学家无法证明它是假的。还有一种可能,史学家看见大家、特别是那个谁谁的后人装B装的津津有味,所以不便打扰。

  日期:2008-3-24 8:40:12
  问候各位,想死你们了!
  高小飞说读书无用对有些人来说是可能对的,普通人是看着书学习这人世间的道理,但还有一些不普通的人,他们是看着人世间明白了书里写的那些道理,更重要的是还有那书里没有写的。所以这世界经常是很多没有读书的人统治着很多读书人,如果你觉得那些人没有知识那就错了,只不过我们称为知识的东西他们称为智慧。
  比如下面这个道理就在书里找不到:为什么八十年代的流氓都爱带把刀,九十年代的老板都爱夹个包,新世纪的成功人士一定要当人大代表。
  八十年代的流氓除了戴军帽以外,还有一个标志就是随身带把刀。但是那刀们中的大多数从来没有真伤过人。如果那刀有灵性也许很委屈,但是也许不会,就像很多甘心碌碌无为的人其实活得很坦然,反倒是那些风云过的或者梦想风云的人们内心总是挣扎呐喊。不砍人的叉头随身带一把刀,硬梆梆地插在裤裆里,招摇过市,分寸要拿捏到正好,――既让人能看出来裤裆里硬梆梆雄起的暴力,又不能让人产生流氓的联想(那时候说流氓主要指男女作风问题)。这就像娱乐圈的人物,平常有意无意地走个光,闹个绯闻维持人气,但要真把那啥的照片贴上网,就只好退出娱乐圈了。

  刘向海团伙的边缘人物杨老汉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刚开始出来混的时候总是随身带把刀,尽管到了动手的时候又换成了砖头或者棍子之类的非致命性武器。但是那刀要随身带着。杨老汉自己不修边幅,但是那刀却磨的寒光闪闪,仿佛那刀靠着慑人的光芒就可以杀人(武侠小说上好像有这种说法,那叫“剑气”)。这样的刀抽出来的时候十分的好看,烘托出抽刀的人也分外的妖娆。杨老汉抽刀在手的时候仿佛某大侠的灵魂附体,腰杆笔直,两眼炯炯放光,连脏兮兮的长发也随风飘了起来。虽然杨老汉抽刀的时候是如此之帅,但是在江湖上一直没有创出名头,这是因为杨老汉抽刀的时候周围的观众都是学生,具体地说是小学生、好学生还有女学生。那些善良的食草小动物们经常被杨老汉吓的一片惊呼,杨老汉身边十步之内刹那间就没了人烟。但遗憾的是这些小动物的圈子不叫江湖,江湖属于食肉动物。要想用刀一举成名必须在食肉动物面前抽刀,这种流氓价值观后来被称之为亮剑精神,风靡了全中国,荧幕上继承了中华流氓传统的英雄形象为那些从小被杨老汉们吓唬的孩子们提供了实现暴力意淫的机会,所以李云龙红起来是必须的。

  我小时候经常这样暴力意淫,那时候我被某个坏孩子欺负了就幻想自己变成了孙悟空、李元霸甚至谢二或者尕拐拐,那个坏孩子不仅被我打的跪地求饶,还把自己所有的烟盒、玻璃球和钢蹦都掏出来高高地捧过头顶献给我。我这么想的时候心情就好了很多,后来我学了阿Q正传知道这是一种变态的阿Q精神,为此我沮丧了差不多三分之一个小时。

  小毛孩第一次抽刀面对的就是赫赫有名的尕拐拐,更重要的是他不仅抽了出来而且还捅了进去,所以小毛孩的风云和李云龙的红一样,都是必须的。风云人物之所以风云就是因为他们要是不风云就得死,所以风云人物都孤独。没有选择的人都孤独,选择太多的人都迷茫,所以有人的地方就要有宗教和信仰,这个也是必须的。
  杨老汉后来跟着刘向海渐渐觉得自己是个人物,就决定不自己带刀了,一是硬梆梆的插着实在是难受而且危险,再有就是混的牛的人一般都有小弟帮着带刀。有一次杨老汉喝高了,忘了自己是带着刀的八仙,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腰里别着锋利的刺刀就一屁股坐了下去,坐下去又大叫一声弹了起来,――那硬梆梆的刀把自己的大腿划出一道血淋淋的口子。这个故事后来被屠良他们添油加醋传了出去,听到的人都笑的人仰马翻、以头戗地。听过故事的八仙再见到杨老汉都对杨老汉挤眉弄眼,不怀好意地说“幸亏你家还有你哥,唉,这娃可怜的,还没搞对象呢”,更过分的还问“杨老汉,你把自己的哪条腿废了?以后耍不了流氓了吧?”

  从此杨老汉决定不再自己带刀,他让他的堂弟帮着带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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