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七
  这个晚上的变数很多,过了这个晚上之后的变数也许更多,多到我穷尽脑汁也不能想至周全。
  所幸,现在这一刻,眼前的这一刻,我是安全的,也是清静的。
  该做好的准备做了,该到位的人也到了。
  透过办公室大门上那一尺见方,中间镂空雕花的厚玻璃,隐隐可以看见外面走廊上闪烁的从大厅里传来的镭射灯光。

  寂静无声的办公室,除了我自己的呼吸和沉下心来才能隐隐听见的迪厅重低音之外,寂静的好像一座坟墓。
  送走张指导员他们之后,我一个人走进办公室,原本是想静下来好好思考一下今晚已经做和将要做的所有事,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补救和无法补救的地方。
  只可惜,脑袋中就如同一团乱麻。也许是砍班长的时候,急剧飙升的肾上腺素依然让我亢奋到无法思考的原因。
  现在的我,除了呆呆坐在那张宽大的沙发椅上任整个人完全放空之外,什么都做不到,也想不到。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是几十秒,也许是几十年。
  我重重地叹出一口气,从随身包里拿了一把钥匙出来。
  一把很普通的牛头牌锁具钥匙,没有任何花哨的地方,黄铜质地,既没有光泽也没有上漆,放在手掌里面,显得如此平凡简单。
  但是,它却保管着四样东西,四样除了我自己之外,谁都没有碰过的东西。
  俯下身,我拿起这把钥匙打开了办公桌最左边的那个抽屉,整个办公室,除了放钱的小保险柜之外,唯一上了锁的抽屉。

  抽屉最外面放着一个比手掌稍大,用报纸包得整整齐齐的小包,小包的后面有一个非常精致的木盒,在小包与木盒的下面放着两张照片。
  我把小包和木盒都拿了出来,再拿起了最上面的那张照片。
  照片上有很多人。
  最前面坐着的是脸上依然可以明显看出青春痘痕迹的三哥与明哥。
  他们后面一点站着我和癫子、牯牛、阿标。
  我的旁边分别是险儿、小二爷、地儿、武昇、袁伟。

  最右边的那一伙人则是九镇十三鹰。
  靠着周波旁边,手上拿着一串被辣椒粉涂抹得红呼呼的牛肉串,一脸笑得稀巴烂,龅着小龅牙好像正在开心说着什么的是元伯……
  那个忠厚老实、声音木讷、很久不见的元伯,那个快要被我们淡忘了的元伯。
  第二张照片我原本不想去看,但是放下了手上那张合照之后,还是忍不住拿了起来。
  那是我被英子几人砍伤那次,在九镇医院照的一张相片。我的头上、肩上都缠着厚厚的绷带,额头处隐约还可以看见没有完全清理干净,而变得干涸的少许血迹。
  因为一晚没洗澡也没怎么睡觉的缘故,脸上和头发都显得有些油腻不堪,尤其是长长的头发乱糟糟像朵莲花般盛开在脑袋上面。
  照片里的我半坐在病床上,微微偏着头,把下巴高高抬起看向镜头,嘴角一边叼着一支刚刚点燃,犹自青烟袅袅的香烟,脸上居然还露出了一丝微微的笑意。
  就好像,我不是被人砍了,没洗澡,脏兮兮的躺在病床上;而是中了状元,刚刚沐浴焚香、接受道贺一样,脸上的表情是那样的不可一世,那样的得意非凡。
  也那样的快乐。
  而一个女孩,一个只露出了半张脸的女孩,上半身横趴在我的身上,长长的伸出一只手,意图去抢夺我嘴边的那支香烟。

  在相机被按下去的那一刹那,女孩偏过头来,几缕长发垂下嘴角挡住了半张脸,另半张脸上故作嗔怒的样子却也掩不住笑面如花。
  和君分手之后,我让自己忘掉了一切也烧掉了一切,唯独留下了这最后的一张。
  因为这张照片里有我永远再也得不到的美好未来,那些在病房中许下的未来。
    

日期:2009-08-03 22:05:37

  九十八
  报纸包好的小包里是一把枪,精美漂亮的木盒里也是一把枪。
  小包的枪黑黑小小,枪管最前端的些许地方,漆皮已经开始有些剥落。仔细看去,整把枪的做工都显得粗糙、低劣。
  这就是当初在九镇的歌厅,罗佬曾经指着我的脑袋,最后被我抢了过来的那把仿制手枪,那把我人生中第一次拥有的枪。

  木盒打开之后,一股新鲜的油墨味传来。
  一个不知什么材料,类似于塑料一样的棕色包装占据了整个木盒,包装的正上面,有几个凹下去的地方。
  最大的凹处是用来放枪,稍小一点的放着弹夹,右侧一排则静静躺着几颗子丨弹丨。
  枪身也是黑色,但是却与前面那把枪的老旧感完全不同。整把枪放射着一种很柔和很好看的暗哑之光,弹夹的包钢被打磨得光亮,几颗金色的子丨弹丨更是在灯光下闪烁不已,引人注目。
  这把枪是我为省城的一位朋友办了件对他而言很重要的事之后,送给我的礼物。

  据他说:德国原厂制造,磨去枪号,从来不曾使用,不曾面市,可以说是追查不到任何线索的枪。
  也是可以在今晚和接下来的日子里面,更好更安全保护我的枪。
  沉思中,敲门声响起,小二爷熟悉的声音传来:
  “胡钦,差不多哒,猪娘那边有信哒,你准备哈咯。”
  “好,就来。”

  我站了起来,再一次的短暂思考之后,“啪”地一声,用力关上那个华美的木盒,和着两张照片一起塞进抽屉,锁了起来。
  一把撕去外表所有的报纸和不干胶带,拉开做工太差,而导致上下抽动有些困难的弹夹看了看。
  把手枪、手机和钥匙一起放入了随身的包内。
  是的,那把精良、昂贵、美丽到好像还有种平和感的德国手枪比这把枪更好,更安全。
  但是,那是我梦里的未来。
  某个谁都不知道我是个流子的地方,某个湖边,某座山下,一幢单门独院的小房子,不用太大,不用太豪华,但是里面一定有宽大的沙发,有清晰到可以看见艾佛森打球时表情的电视,有一个我爱的女人,有一张我躺上去就想睡觉的床,还有一个放满了我喜欢看的书和电影的书房。
  这把枪和这个盒子会放在那个书房的桌上、墙上,某个地方,静静的,等着哪个午后,一次清晨,我去欣赏,去把玩……
  这些年,越来越觉得现在的未来不是我曾经要的未来,也越来越明白当初明哥说的那句:
  “小钦,你莫等到像你三哥那步了才晓得后悔。他是没得法了!”
  可是我却用了我的青春,我的良心和我所有的一切去交换。
  未来已经死了,如果梦里的未来都死了,我还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
  包里的这把枪,这把粗糙的、低劣的、染上了鲜血的仿制枪,就如同现在的我一样,粗糙、低劣、满手鲜血。
  我只配得上它,它也为我而存。
  如果,它不能保护我,那就让我死吧,带着那个美丽、昂贵、平和的梦中未来。

  死在今晚,或是死在往后的漫长岁月中终将被遗忘的某一天。
  拉开办公室厚重结实的木门,闪烁的镭射灯光变得清晰跳跃,大厅的音乐声也毫无阻碍地传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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