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5-27 22:44:35

  三百二十四、统一之战(十八):单雄信之死
  唐军进入洛阳城后,李世绩第一时间找到了秦王李世民,目的很简单:为自己的生死之交单雄信求情。
  应该说,这是必须的,也是符合李世绩性格的。想当年,二人共同投靠瓦岗,同生死、共患难,为后人谱写了一曲不灭的传奇!这份发自真心的兄弟情谊,这份多年相交的肝胆相照,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都是值得任何人敬佩和羡慕的。
  李世民知道后,沉默了片刻,然后坚定的回答道:“不可!”
  李世绩长跪不起,以近乎哀求的语气说道:“官爵于我如同浮云,我情愿不做官也要为他赎罪!”
  李世民不为所动,将头扭向一边。
  李世绩一看,知道秦王意志难改,只得哭着退了出来。
  他来到单雄信身边,只是静静的望着,什么话也没有说。或许,唯有如此,才能减少一点歉疚之感吧!
  单雄信何等聪明之人,他长叹一口气,竟然吐出来了一句极其刻薄的话:“我早知道你办不成。”
  此话一出,李世绩大感羞愧,心中一热,差点痛哭出来。他平静了一下心情,说道:“平生发誓一同赴死,岂敢念生?但以身许国,义不两遂。况我死后,兄之妻儿何如?”

  说完之后,小李拔出腰中佩刀,咬了咬牙,直向自己的大腿切去。
  不一会儿,李世绩手中多出了一块肉,他双手捧着递到单雄信眼前,慷慨的说道:“使这块肉随兄长化为尘土,不辜负从前的誓言!”
  不久后,单雄信在洛水岸边被砍下头颅。一代猛将(一度被瓦岗众将士尊称为“飞将”),走完了自己最后一段路程,比较丢人的一段路程,用一个词来说就是:不男人;大丈夫在世,当有所为有所不为,何必留恋呢?很明显,这位老兄不想死,他还想多活几年,他还想多过几年好日子。可惜,李世民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通观各类演义和野史,单雄信其实是一个颇具争议性的人物:《大唐秦王词话》将其塑造成为十恶不赦、卖主求荣、追逐名利的奸恶之徒,并把历史上的许多坏事加到他的头上;相反,在《说唐全传》和《隋唐演义》里,单雄信的形象则极为光辉、非常伟大,比如“扶危救弱,患难相扶,荣辱与共”等等,简直上升到了“圣人”的境界。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之大的反差呢,还真是让人有点琢磨不透,或许跟当时的政治有关联吧!

  相对于演义和野史,正史中的记载要客观公正的多。不过,这种客观公正是有一定代价的,那就是记述的内容非常之少,可谓“惜字如金”,单雄信的形象也因此而大打折扣。
  最后,用一句话来为这个人做一个小小的总结吧:武艺高强、勇猛善战、眼光平平、不善择主。
  说实话,如果选对了人,也许他的人生将会彻底改变。不过,我这句话纯属“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屁话,以王世充的能耐,谁又能料到最后的结局呢?
  下面,有朋友要提出疑问了:

  第一个,为什么只有李世绩前来求情,秦叔宝、程咬金、罗士信跑哪里去了?
  答案其实很简单,不管是秦叔宝、程咬金还是罗士信,他们跟单雄信的私人关系都非常一般。换句话说,这哥仨跟单雄信充其量只是和谐的同事关系,还算不上那种出生入死的兄弟之情。我想,这一个解释就足够了,至于那些基于演义和小说的解释,不看也罢。
  第二个,为什么李世民不肯放过单雄信?
日期:2011-06-04 18:19:57

  三百二十五、地狱狂魔
  是因为单雄信曾经在背后刺过李世民吗?显然不是,咱们的小李哥可不是那种睚眦必报的小人。

  是因为单雄信曾经杀死过许多的唐军将士吗?实话实话,单雄信确实干掉过为数不少的唐兵唐将,里头甚至包括一些小有名气的大将。不过,这一条虽可定其死罪,却绝非主因,尉迟敬德不也当过类似的刽子手吗?
  是因为单雄信“轻于去就”吗?当年在瓦岗的时候,有人曾请求李密诛杀之,原因正是这四个字“轻于去就”,通俗点来说就是:对去留和忠诚看得比较轻,对个人发展看得比较重。咱们不知道单雄信对瓦岗、对李密是不是如此心态,但从他对王世充的态度来看,这位老兄绝不是这样的人,否则的话,他早就跑到窦建德那边去了,还用得着跟着老王死守洛阳城吗?说句实在的,我感觉单二哥的某些行为要比秦叔宝地道得多!

  这也不是,那也不合情理,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李世民痛下杀手呢?下面,咱们来看一个不见于正史记载却比较流行的说法:
  Long long ago,在遥远的东方C国,有一个年轻人叫做单禹;他本领高强,为人仗义,颇得当时之人推崇。多年之后,C国遭到入侵,单禹挺身而出,带领自己的家族和入侵者展开了残酷的大战。最终,单禹光荣战死,他的家族也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入侵者的名字叫做李渊,而单禹就是单雄信的亲生父亲。从此之后,单李两家便结下仇怨!
  哇塞,很像某些武侠剧的情节吧?!噢,说错了,不是“某些”,应该是“绝大多数”。
  还是那句话,野史或许不足信,但却可以为我们揭示出某些东西。换句话说,李世民之所以必杀单雄信,肯定是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或理由。如果没有猜错的话,上面所描述的情节极有可能是真的,当然了,细节可能会有出入。
  最后说说朱粲,一个不值得写却又不得不写的人物。人?No,应该称他为“超级大变态”更合适!

  朱粲,家庭情况不详,年轻时曾在县城干过一段时间的办事员,属于读过几年书的文化人儿。天下大乱后,这位老兄耐不住“刀笔吏”的寂寞,弃笔从戎,预备趁乱世混出个人样来。
  一段时间后,这家伙背叛朝廷,另起炉灶,自己当起了老板。应该说,朱粲的眼光还是不错的,当时的大隋朝廷已是病入膏肓,自己干虽然风险大,但收益却着实要高很多。
  让人不得不佩服的是,短短两年时间内,朱粲竟然忽悠起了一支10余万的庞大队伍!而他用的手段也让人咋舌:引兵转掠,所过噍类无遗。什么意思呢?简单解释一下:烧光、杀光、抢光!老百姓在这位朱老大眼里,那就是“猪”,可以随意拿取,可以随意杀戮;他让你当兵,你就必须得当兵,否则的话,全家都得玩完。
  残酷的斗争考验着每个人的神经,也改变着每个人的行为模式,朱粲选择了一条“为万世所唾骂”的道路。他在乎后世的评价吗?很明显,他根本不在乎,他在乎的是如何更好的活下去、如何更好的保住自己的胜利果实!
  不过,跟着这家伙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不用担心挨饿。据史书记载,朱粲的军队每攻破一个地方,便大吃粮仓里的粮食,没等粮食吃光,就转移离开,临走时还不忘放一把火,将余粮全部烧尽。(真是太坏了)
  瓦岗最强盛时,朱粲曾经投降过李密,并被委任了一个相当大的官职。之后,他跟李唐的部队有过交锋,但遭到了沉重的打击,损失非常大。不过,由于唐军内部分歧、指挥有误,朱粲很快又重新振作了起来,并脱离瓦岗,自称“楚帝”!这一次,这小子的势力得到了更大的发展,部众一度达到了20余万。
  牛逼的是,朱粲既不建立根据地,也不组织耕种,更不设立官吏管理民政事务,而是继续靠劫掠来维持军队的给养。说句难听点的,这哪里是军队呀,分明就是20万强盗!所过之处,简直跟蝗虫没什么两样。

  没过多久,当地的百姓便被害的饥寒交迫、饿殍遍野!
  此时,朱粲也到了抢无可抢的境地。可20万大军还等着吃饭呢,这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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