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1]
  由始至终,李选侍都是一个极为贪婪的女人,为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不顾一切,虐待朱由校的母亲,逼迫皇帝,责骂皇长子,只为她的野心和欲望。
  但现在,她退缩了,她决定放弃。因为她已然发现,这个叫杨涟的人,是很勇敢的,敢于玉石俱焚、敢于同归于尽。
  无奈地叹息之后,她退出了乾清宫,从此,她消失了,消失得无影无踪,她或许依然专横、撒泼,却已无人知晓,因为,她已无关紧要。
  随同她退出的,还有她的贴身太监们,时移势易,混口饭吃也不容易。
  然而一位太监留了下来,他知道,自己的命运还未终结,因为他已经发现了一个新的目标――另一个女人。
  从这个女人的身上,他将得到新的前途,以及新的名字。
  强大,无比强大
  万历四十八年(1620)九月初六,明熹宗朱由校在乾清宫正式登基,定年号为天启。
  一个复杂无比,却又精彩绝伦的时代就此开始。
  杨涟终于完成了他的使命,自万历四十八年(1620)八月二十二日起,在短短十五天之内,他无数次绝望,又无数次奋起,召见、红丸、闯宫、抢人、拉拢、死磕,什么恶人、坏人都遇上了,什么阴招、狠招都用上了。
  最终,他成功了。
  据史料记载,在短短十余天里,他的头发已变成一片花白。
  当天启皇帝朱由校坐在皇位上,看着这个为他的顺利即位费尽心血的人时,他知道,自己应该回报。
  几日后,杨涟升任兵科都给事中,一年后,任太常少卿,同年,升任都察院佥都御史,后任左副都御史。短短一年内,他从一个从七品的芝麻官,变成了从二品的部级官员。
  当然,得到回报的,不仅是他。
  东林党人赵南星,退休二十多年后,再度复出,任吏部尚书。
  东林党人高攀龙,任光禄丞。后升任光禄少卿。
  东林党人邹元标,任大理寺卿,后任刑部右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
  东林党人孙慎行,升任礼部尚书。
  东林党人左光斗,升任大理寺少卿,一年后,升任都察院左佥都御史。
  以下还有若干官,若干人,篇幅过长,特此省略。
  
[1422]
  小时候,老师告诉我,个人是渺小的,集体才是伟大的,现在,我相信了。
  当皇帝的当皇帝,升官的升官,滚蛋的滚蛋,而那个曾经统治天下的人,却似乎已被彻底遗忘。
  明光宗朱常洛,作为明代一位极具特点(短命)的皇帝,他的人生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苦大仇深。
  出生就不受人待见,母亲被冷遇,长大了,书读不上,太子立不了,基本算三不管,吃穿住行级别很低,低到连刺杀他的人,都只是个普通农民,拿着根木棍,就敢往宫里闯。
  好不容易熬到登基,还要被老婆胁迫,忍了几十年,放纵了一回,身体搞垮了,看医生,遇见了蒙古大夫,想治病,就去吃仙丹,结果真成仙了。
  更搞笑的是,许多历史书籍到他这里,大都只讲三大案,郑贵妃、李选侍,基本上没他什么事,原因很简单,他只当了一个月皇帝。
  在他死后,为了他的年号问题,大臣们展开了争论,因为万历四十八年七月,万历死了,八月,他就死了。而他的年号泰昌,没来得急用。
  问题来了,如果把万历四十八年(1620)当作泰昌元年,那是不行的,因为直到七月,他爹都还活着。
  如果把第二年(1621)当作泰昌元年,那也是不行的,因为他去年八月,就已经死了。
  这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
  问题终究被解决了,凭借大臣们无比高超的和稀泥技巧,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处理方案隆重出场:
  万历四十八年(1620)一月到七月,为万历四十八年。八月,为泰昌元年。明年(1621),为天启元年。
   这就是说,在这一年里,前七个月是他爹的,第二年是他儿子的,而他的年份,只有一个月。
  原因很简单,他只当了一个月皇帝。
  他很可怜,几十年来畏畏缩缩,活着没有待遇,死了没有年号,事实上,他人才刚死,就有一堆人在他尸体旁边你死我活,抢儿子抢地方,忙得不亦乐乎。
  原因很简单,他只当了一个月皇帝。
  有人曾对我说,原来,历史很有趣。但我对他说,其实,历史很无趣。
  因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历史没有正恶,只有成败。
  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吏部尚书、刑部侍郎、大理寺丞等等等等,政权落入了东林党的手中。
  它很强大,强大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对于这一现象,史称“众正盈朝”。
  

[1423]
  按照某些史书的传统解释,从此,在东林党人的管理下,朝廷进入了一个公正、无私的阶段,许多贪婪的坏人被赶走,许多善良的好人留下来。
  对于这种说法,用两个字来评价,就是胡说。
  用四个字来评价,就是胡说八道。
  之前我曾经说过,东林党不是善男信女,现在,我再说一遍。
  掌权之后,这帮兄弟干的第一件事,就是追查红丸案。
  追查,是应该的,毕竟皇帝死得蹊跷,即使里面没有什么猫腻,但两位蒙古大夫,一个下了泻药,让他拉了几十次,另一个送仙丹,让他飞了天,无论如何,也应该追究责任。
  退一万步讲,就算你追究责任后还不过瘾,非要搞几个幕后黑手出来,郑贵妃、李选侍这几位重点嫌疑犯,名声坏,又歇了菜,要打要杀,基本都没个跑。
  可是现成的偏不找,找来找去,找了个老头――方从哲。
  天启元年(1621),礼部尚书孙慎行上疏,攻击方从哲。大致意思是说,方从哲和郑贵妃有勾结,而且他还曾经赏赐过李可灼,出事后,只把李可灼赶回了家,没有干掉,罪大恶极,应予严肃处理。
  这就真是有点无聊恶搞了,之前说过,李可灼最初献药,还是方老头赶回去的,后来赏钱那是皇帝同意的,所谓红丸到底是什么玩意,鬼才知道,稀里糊涂把人干掉,也不好。
  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方从哲都没错,而且此时东林党掌权,方老头识时务,也不打算呆了,准备回家养老去了。
  可孙部长用自己的语言,完美地解释了强词夺理这个词的含义:
  “从哲(方从哲)纵无弑之心,却有弑之罪,纵辞弑之名,难免弑之实。”
  这意思是,你老兄即使没有干掉皇帝的心思,也有干掉皇帝的罪过,即使你退休走人,也躲不过去这事。
  强词夺理还不算,还要赶尽杀绝:
  “陛下宜急讨此贼,雪不共之仇!”
  所谓此贼,不是李可灼,而是内阁首辅,他的顶头上司方从哲。
  很明显,他很激动。
  孙部长激动之后,都察院左都御史邹元标也激动了,跟着上书过了把瘾,不搞定方从哲,誓不罢休。
  这是一件十分奇怪的事。
  七十多岁的老头,都快走人了,为什么就是揪着不放呢?
  因为他们有着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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