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他没有说明自己为什么请这餐酒,可他的言行让人觉得,他其实是为此而痛快。现在,有人要求他投票选黎兆平为党代表,他自然知道,一旦黎兆平当选将意味着什么。
  有人开了头,他自然就将话接了过去。他说,兆平还被双规呢,我们这里却要选他当代表。

  这事如果传出去,会不会产生不好的影响?我们是不是再探一探上面的意思?丁应平说,上面的意思?谁在你上面?声音虽然不高,在场几个人,心中暗自抖了几抖,再没有人敢出声。林志国打开家门,屋子里有一股很浓的怪味。
  这都是装修的时候未能消散的气味,已经几年了,只要是一段时间没有打开门窗,味道仍然很浓。上次的事后,巫丹去了香港,到底是环球旅游,还是一直呆在那个半岛上,林志国并不清楚。
  他能想象,巫丹出境这件事,肯定不是巫丹自己的主意,而是赵德良的授意。就算巫丹留在境内,纪检部门也不可能拿她做什么文章。
  如今这个时代,作风问题与贪腐无关,仅仅只是个人生活作风以及观念问题。两性关系,早已经成为一种资源,成为一种置换手段。
  几年来,全国出了几个著名的女贪官,一个比一个漂亮优稚,经历也出奇的一致,最初都是很底层,别说是干部身份,就连国营身份都不是,可在很短时间内,不仅转了干,而且平步青云。有一层始终未曾公开报道,她们的权力从何而来?很简单,拿身体置换得来的。
  至于在其他领域,比如演艺圈,比如商界,这种资源置换,就更加普通平常。正因为如此,潜规则,成为一个最为流行的词。

  另一方面,潜规则实际上早已经成为显规则,谁都知道是这么回事,谁都不会拿这类事去做文章。数学中有一个概念,叫公约数。
  如果分子和分母具有共同的约数,这个数便可以从分子和分母中同时约去,分数值不变。比如四分之二,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约数二,分子和分母同时除以二,变成了二分之一,数值完全一样,都是零点五。
  也有些时候,约数远远不止一个。官场生态中,其实也存在一个生态公约数或者说贪腐公约数。
  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某位官员如果有两性关系,那是一件大事,他的官职可能因此而罢免。因为那时有这类关系的官员很少,属于极个别现象,找不到公约数。
  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官员找情人包二奶,已经成了官场普遍现象,也因此成了公约数。官场公约数远不止于此。

  比如反贪标准的制定,香港是零起点,所谓零起点,意指只要你贪污受贿一分钱一根针,那也是有罪的。因此,他们的反贪公约数是零。
  中国在这件事上的标准并非刚性,而是弹性的。曾经的标准是五百元,后来涨到了五千元,最近据说涨到了一万元。
  也就是说,一万元以内,虽然也是腐败行为,但不够刑罚,一万零一元,就够刑罚了。这个一万元,就是反贪公约数。
  正因为有了这个公约数,便派生出了更多的公约数。比如说,这个一万元,到底是指现金还是等价物质也算?最初,人们的理解,肯定是包括等价物质的,后来,便将等价物质排除在外了,因为除了送汽车送房子之类,其他的物质,要较真起来,还真是一件麻烦事。
  你是按累计额度计算,还是一次性收受总额计算?如果说累计的话,别人送你一包烟,算不算?如果送一包烟也算,那送一根烟算不算?假如送一根烟也算,怎么算,就会成为一个大问题。再反过来推,如果送一根烟不算,那么,送一盒烟算不算?如果送一根烟一盒烟都不算,那么,到底送多少烟才算?送一条?有的烟,你送一条,或许只有几十块钱,但有些烟,你即使送一盒,也几十甚至几百元。

  酒的标准计算就更加麻烦,一般的白酒,一斤可能只几元,一箱也只不过几十元。但如果是一瓶十五年的茅台,就是一千多元。
  渐渐地,出现了一种弹性,那就是一次性送物或者受物,没有达到一万元,全都成了公约数。这种公约数一旦形成,普遍出现了送两条烟两瓶酒的礼尚往来。
  市场上常销烟中,最贵的五六十元一包,两条也才不到一千五。高档酒中,茅台已经属于天价,也只不过六七百元,两瓶,一千五左右。
  两条烟两瓶酒,值三千元,自然没有踩线。时间长了,这个标准开始松下来,送烟送酒等,均成了公约数。
  于是,有人开始整箱地送,而有些企业,恰好看到了这一市场,开始生产高级烟高级酒,一瓶酒,三千五千,一包烟,一百两百。此时,再送两条烟两瓶酒,就上万元。

  可这也是公约数。不仅送两条烟两瓶酒是公约数。
  就算你送一箱烟一箱酒,也成了公约数,一种变通的公约数。公约数送出去,在许多官员的手里,却可以变成非公约数。
  一些政府的门前,有数不清的各种店铺,这些店铺都做一种生意,回收烟酒。一条烟,出厂价一千八,市场价二千三四,商家按出厂价或者略高于出厂价回收,再按市场价售出,还能开发票。
  有些送礼的人,直接找这些店买烟买酒,真假不论,他们知道,这些烟酒是不会抽不会喝的,只是作为变现工具在这个渠道流转。店家贼精,知道这些烟会不断沿着这样的途径流通,便在上面标上暗记。
  一条烟便可得到一千八百元现金,一箱烟就是九万。当然,这些账是不能算了,一算就算出一个惊天大数来。

  换个角度看,假若你不伸手,仅仅只是收点烟收点酒或者玩几个女人,公约数永远都是安全数。只有当你贪欲越来越大,伸手越来越频繁并且东窗事发之后,这些公约数,便成了法律文书上的来源不明财产。
  你一个月卖几箱烟几箱酒.财产突然增加了许多万,一年下来,这类来源不明财产增加几十百把万,对于很多官员来说,完全是稀松平常事。  

《官劫》第四卷 第098章(1)

  高手过招 《官劫》第四卷 第098章(1)
  无论是官场还是商场,将女人当成某种流动资源,以谋取相应的利益,并不是今天才有,自古亦然。比较典型的例子,吕不韦将自己的小妄送给了泰公子。
  至于当代,早些年是娶高官的女儿为妻,以此作跳板,而今天,自己的老婆若能得到某个高官的宠爱,对于很多人来说,是求之不得的事。尤其是某些商场中人,他们巴结高官的时候,无所不用其极,将老婆的宿夜权当成礼物送给高官的,亦不乏英人。
  巫丹和黎兆平的关系,林志国一开始就清楚。那时,他对巫丹着迷,竟然觉得只要能够娶到巫丹,其他的事,右|;可以不计较。
  当然,他也曾幻想过,结婚前她有什么,那些事均与自己无关,一旦结婚,她总该改变一下自己。后来,他也渐渐想通了,毕竟和巫丹结婚后,他在官场顺风顺水,他认为巫丹有旺夫命,就算她做得再出格,他也忍了。

  女人嘛,只要他需要,哪里找不到?后来传出风言风语,说巫丹和赵德良有关系,是真是假,他没有证实也无法证实,甚至也从来没想过要去证实。证实又怎样?只是徒增烦恼。
  反正戴一顶绿帽子是戴,戴两顶也是戴。省委书记的红颜知己不是一般人想当就能当上的,自己这是撞大运了,怎么着,自己也可以从这件事中捞到点回报吧。
  问题在于,他是秘书出身,秘书的命运,永远和自己服务的那位首长联在一起。他一朝为陈运达的秘书,终身就为陈运达的奴才。
  他若想往上攀,伯乐如果是陈运达,那还好说,如果攀的是陈运达的对头,别说陈运达这条线的人,就是官场其他人,也会认定他是过河拆桥两面三刀的人物。那样一来,在官场,再没有人敢信任他了。
  陈运达积极酝酿送走袁百鸣的时候,正是林志国仕途极其微妙的时候。那时,他当了几年县委书记,正想挪一挪位置。
  林志国不想掺和这种权力斗争,他敏感地知道,这是一个并不喜欢好斗分子的时代,斗争或许能够今你获得某些东西,但也一定让你失去更多的东西,比如容量。他找各种借口,推掉了那次斗争。
  那次事件的得力干将,是齐天胜和卢新华,他们找的突破口,是蒋雨珊。蒋雨珊是江南官场一个极其特别的女人,这个女人非常漂亮,只要看到他,你就无师自通地懂得了古人为什么将某种女人称为尤物。
  最初,蒋雨珊只是省家电公司的一名清洁工,属临时工性质。那个时代,临时工几乎没有转正可能,但并非铁板一块,特权在任何时候都存在,关键看你是否成为那个享受特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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