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钦,你还没有入门。不要以为打流有好复杂,有好危险。我告诉你,这个世界上,打流是最简单最好做的事,再蠢的蠢货都可以搞。一刀进去,一刀出来,你就是大哥。场面上?呵呵,场面才是真正的复杂,才是真正的脑壳啊,小钦!他有人,别个就没得人?盘根错节,都是要个平衡啊。懂不懂?生意,场面上的人可以帮你做,也喜欢帮你做。为什么?有钱!但是这些事,场面的人躲都来不及,还帮你出面?呵呵,换个角度说,如果这些上不得台面的事你都搞不定,哪个场面上的朋友还看得起你,和你合作?”
当我听了这句话之后,我当时的心里只有一个想法:
这个人,不愧是大哥,三哥追了那么多年都追不上的大哥。
在这样犹如醍醐灌顶的对话中,我问出了最后一个疑问:
“廖哥,那你那个朋友没有黑社会的关系吗?还要找你这边叫人出面?”
廖光惠这次没有马上回答,他喝了一口酒,神色之间有些好笑,又似乎有些黯然地说道:
“难道,我不是黑社会吗?”
我答应了廖光惠。
因为无论从那个角度来说,我都只能答应。
只是在说出了那句“好,廖哥你放心!”之后,我的心却提了起来。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年代,为了四十万,很多人可以去杀人;为了四百万,很多人,愿意杀人。
四千万,这是一个足够让人奋不顾身去杀人的数目了。
我还能活着回来吗?
日期:2009-08-22 11:58:02
一百三十
走之前,廖光惠给了我三十万元。
现金。
做这件事的现金。
他要我今晚先回去休息,明天准备一天,晚上动身,去省会。
那一夜我没有睡。
换了是谁,也睡不着。
第二天一天早,我就爬了起来,给小二爷和地儿打了个电话,约着在猫狗巷的那家早餐店见面,然后匆匆赶了过去。
边吃早饭,我边把这件事情告诉了他们,听完之后,每个人的脸色都开始凝重了起来。
“胡钦,这件事,只怕麻烦大得很。不出事就好,只要出事,不管哪一方面出事,最先背时的绝对就是我们。你去给廖哥再好生说一哈看看,未必硬要我们去啊?”
地儿原本津津有味吃着早餐,现在却完全放弃了继续扫荡剩下半碗粉的兴致,点了根烟,满脸忧心的说道。
“地儿,没得说头。要是可以商量,胡钦今天就不用找我们讲了。”小二爷也停下了筷子。
“龙袍海燕、小宝秦明他们跟着廖哥混了这么多年,谁都晓得他们是廖哥的人,不可能出面。他们出面,就等于是廖哥出面哒。只有我们。”我也说道。
“哎!”
地儿叹了口气之后,不再开口。
“你准备去哪些人?”
小二爷终于问到了点子上。
廖光惠昨晚临走前,在门口还专门交代我,人不要去多,一定要去几个真正能办得事的人就可以了。
其实他不用交代,我也明白。
混了这么多年,这个道理,我又怎么会想不通。
人再多,在别人的地盘上能多过他?真要搞起来,多去一个人也就是多送一条命而已。
昨夜,我想了一整晚,但是听到小二爷这句问话的时候,我还是不由得深刻思念起险儿、武昇、胡玮他们三人来。
如果他们在,根本就不用多考虑,就是他们三个加我,小二爷留守家中也是绝佳的选择。
但是现在,小弟们现在也有些能下手,能办事的,可他们毕竟都还太年轻,太冲动。
这件事,不是能砍人,敢杀人就可以搞定的。
“我昨天想了一晚上,小二爷,你和我去,把简杰、小黑、贾义、三个人带着,再叫猪娘就可以哒,地儿,你负责在家里看生意,我们兄弟怎么都要留个人。万一金子军、和尚那边调起皮来,也有个做主的。猪娘自己坐车,我们五个人,五把枪,一张小车就可以,也不张扬。”
小二爷就不用说了,这种事,有他在旁边帮忙,活着回来的机会要大得多;贾义和胡玮一样,一直都是十三鹰里面拔尖的人;简杰也相当不错,很像武昇,办起事来赶紧利落,从不拖泥带水;小黑原来除了喜欢天天跟在险儿身后,还像个孩子之外,没有什么引人注目的地方,但是这次办归丸子的事件之后,他整个人变了,变得更有锐气,更有棱角。
他说,他就是想学险儿。
至于猪娘,我没有想过要他办事,但是他有着他的用处,也许是可以救我们命的用处。
这是我目前能想出来最好的人选。
“我也这么想。”小二爷听我说完,也马上回答道。
“那我呢?我为什么要留在家里,金子军他们要搞事,还有龙袍和廖哥出面呢。怕什么?我也一路去。”地儿有些不高兴的说道。
我们六兄弟每一个人都能办事,地儿也不例外,他也行。上次,去厦门寨上办罗佬就是和他一起去的。
但是那次之后,我也更加保护他了。
因为我知道,虽然我们每一个人的手里都沾上了鲜血,但是最不愿意沾上,沾上之后也最痛苦的就是地儿。
每次,看到他无缘无故拿着张面巾纸不断地把两只手擦啊擦的,我心里就别扭。
我和小二爷私下早就商量过了,今后如果没太大的问题,可以避免的话,就不让地儿亲自去办事。
所以,我很坚决的回答说:
“不罗嗦哒,这个事,不是个好事。还抢个什么鬼抢!你就安安心心在屋里,莫让手底下那些家伙搞出事哒。”
事情商量完毕,下午猪娘也从县里赶了过来。
傍晚时分,就在我们准备要出发前的几个小时,我却接到了一个电话。
这个电话不仅仅打乱了我原本安排的人员配置,也几乎打乱了所有的计划。
更让我手脚冰凉,魂飞魄散。
因为,我又尝到了很久没有尝到的那种滋味。
那种叫做“恐惧”的滋味。
日期:2009-08-22 12:13:53
一百三十一
当时,我正坐在办公室,端着杯可乐和刚过来的龙袍一起聊些事情,他介绍了他在省会的几个朋友给我。
突然“梁祝”的小提琴乐声从我刚换的和弦手机里面传了出来。
我顺手拿起了桌上的电话。
手机外壳上,那小小的彩屏里闪动着一个很久没有联系,却也相当熟悉的名字。
明哥。
一开始,我还想,难道明哥知道我要去省会的事,给我电话表示关心了?不会这么快吧。
无缘无故,怎么会打电话过来呢?难道三哥出了什么事?
带着种种的疑问,我接通了电话:
“喂,明哥?怎么今天这么有空啊,呵呵,好久没有看到你哒,你而今还好沙?”
“啊,小钦啊?我还好还好,你还可以沙?”